各乡镇、街道:
为加强公租房租金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全力追回违规领取补贴损失,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5〕16号)等相关文件,依据《公租房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退回处理依据》(京建法〔2021〕18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实施核查、追回,利用告知督促、行政决定、强制执行等多种手段,
全力解决上账家庭申报信息不实、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维护住房保障合法秩序。
二、组织领导
建立通州区公租房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追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补贴追回全面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工作难点。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委主任孙奎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住保中心主任张跃同志担任,成员由区住保中心审核配售科、使用监督科及各相关街乡镇分管住保工作的科长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孙奎亮区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跃区住保中心主任
杨建发区住保中心副主任
成员:李英杰区住保中心审核配售科科长
王辉区住保中心办公室主任
曹红兵区住保中心监督使用科副科长
贾雪梅永顺镇民政科
张颖玉桥街道民生保障办公室
张亚宾新华街道民生保障办公室
管海波西集镇规划办公室
孟慧于家务乡规划办公室
刘洋漷县政务服务大厅
詹跃梨园镇规划办公室
魏民马驹桥镇规划办公室
张晓刚永乐店政务服务大厅
刘松霞北苑民生保障办公室
田凤帅张家湾规划办公室
董金芳中仓民生保障办公室
张涛宋庄镇规划办公室
朱明文台湖镇民生保障办公室
邓兰英潞城镇社会事务管理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保中心使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曹红兵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补贴追回工作,建立全区统一台账和各街乡镇分台账,把控工作流程、进度,组织筹备调度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本辖区补贴追回工作负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实施具体追回工作。
三、基本原则
违规领取补贴的对象,对告知后退回和送达律师函后主
动退回补贴的对象,不再进行下一步责任追究;对告知后仍拒绝退回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
四、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因未如实申报收入、婚姻、房产、资产、死亡等问题,违规领取补贴家庭共329户,其中党员监察对象家庭47户,非党员监察对象家庭282户,违规领取补贴金额共计445万余元。截至目前,党员监察对象4户未退回,非党员监察对象259户未退回,需追缴违规补贴金额358万元。
依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租金补贴资格,已骗取租金补贴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针对我区追缴户数多、资金数量大、承租人并非主观故意等情况,同时为了避免因追缴工作引起的舆情,我区拟采取以下的追缴程序:在电话通知和发律师函阶段承租人主动退还租金补贴的,不再做进一步处理;对于不配合追缴工作的,将按照后续的行政处理、强制执行、移送公安机关的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程序
(一)告知需退回补贴对象
各街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对照《通州区退回补贴对象台账》,逐户向需退回补贴对象进电话告知,退回原因、金额、时限、方式等要素;对多次电话告知后仍不履行退回程序的,下发《关于退还多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通知单》(附件1),进行书面告知,全程做好告知记录。
工作时限:8月15日前,完成电话告知
8月30日前,完成书面告知
(二)送达律师函
对电话、书面告知后拒不履行退回程序的,各街乡镇于9月10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反馈给区住建委,由区住建委委托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附件2),并送达需退回补贴对象。
工作时限:9月20日前完成送达
(三)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对告知后仍拒绝退回的,由区住建委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附件3),并送达需退回补贴对象。
工作时限:10月10日前完成行政处理
(四)催告
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区住建委下发催告书(附件4),并送达需退回补贴对象。
工作时限:依照法定时限完成
(五)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区住建委依法向属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附件5)。
工作时限:依照法定时限完成
(六)移送公安机关
对骗补涉嫌犯罪的,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附件6)。
工作时限:视情况尽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补贴退回处理工作放到讲政治和实现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的高度理解,把工作任务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方案分工要求,对照全区工作目标,结合自身职责,细化方案、严密措施、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实施补贴追回,同时做好咨询解释和“接诉即办”工作,最大限度化解各种矛盾。同时,要加强与区级住保部门的沟通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实时反馈。
(三)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督查督办和考核问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追回不力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