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做好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度汛工作,根据《2021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标准,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通州区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方案》。
一、房屋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防总、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办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天气,不断提升我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的应急减灾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少影响”的防汛工作目标。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防汛工作底线,坚持“在岗、在职、在责”的防汛值班要求,弘扬“献身、求实、负责、担当”的首都防汛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城镇房屋防汛工作体系,补齐房屋防汛工作短板,监督落实各项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制度,及时消除房屋防汛工作隐患,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是今年城镇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危房,要组织安全鉴定和解危工作;二是每季下发经鉴定确认的危房,要督促产权人解危;三是汛期城镇房屋漏雨、低洼院落积水及普通地下室倒灌等问题要重点关注,组织好抢险抢修工作;四是群众反映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要认真落实“接诉即办”,力争做好“未诉先办”,保证汛期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二、安全迎汛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迎汛责任制落实
1.依法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迎汛责任制。安全迎汛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住建委主要领导为城镇房屋安全迎汛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主要领导、自管房屋单位法人为本单位安全迎汛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安全迎汛指挥体系。区住建委成立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组,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本区城镇房屋迎汛工作。
总指挥:孙奎亮,负责通州区住建系统防汛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兰巍,配合领导:任瑞启、张剑、张跃、姚凯,负责组织、协调通州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含房屋征收区域、保障房项目及普通地下室),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责任人:王劲松、朱赤军(负责全区城镇房屋防汛城镇房屋全面工作);直管公房防汛工作房管所,责任科室:房管所,责任人:张勇(负责直管公房防汛全面工作)。
成 员:各乡镇、街道防汛办、单位自管房屋法人(负责区域内城镇房屋具体工作)
工作日白天电话:69546717、69545207、69541425
传真:69546717
夜间值班电话:69549934 传真:69549934
落实安全迎汛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安全迎汛各项工作。对所有重点基层单位、重点部位要明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逐级签订责任书。遇有汛情、险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到险情时,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迎汛指挥及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决策,组织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据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上汛前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安全隐患
1.各乡镇、街道防汛办、单位自管房屋法人单位要在2021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对房屋安全检查中锁门、拒查户和老旧危破平房、低洼院落、胡同和住宅小区排水设施、地下室、城中村及征而未拆等重点区域的重点房屋、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复查或排查。
2.各乡镇、街道防汛办、单位自管房屋法人单位要组织对楼房的水落管、共用天线、避雷设施和顶层广告牌进行检查,对危及房屋安全的树木、人防和供电设施等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和整改。
3.各乡镇、街道防汛办、单位自管房屋法人单位要在房屋安全复查和排查的基础上,逐级建立严重破损、危险房屋区域和严重积水区域基本状况数据库,明确汛前应解危房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4.各乡镇、街道防汛办、单位自管房屋法人单位要按照《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京建房[2005]503号)等有关规定,在汛前组织房屋修缮解危,包括房屋局部木结构加固,危险房墙、院墙拆砌和屋面漏雨修补等,督促普通地下室管理、使用单位采取防止倒灌的措施。房屋翻建、挑顶等修缮工程因工程量大不能在汛前竣工的,应采取支顶、加固或动员住户迁出等措施。
(三)制定安全迎汛应急预案
各乡镇、街道及管房单位要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及防汛重点部位,修订完善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各乡镇、街道及管房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队伍,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培训演练要与防汛“五落实”(责任制落实、预案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避险措施落实)相结合。区住建委将在汛前对部分单位的抢险演练情况进行抽查。
(四)做好人员物资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参照近年发生的险情、灾情及房屋状况的需要进行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台帐,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确保抢险设备的完好。
(五)加强迎汛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召开本辖区内防汛动员会,各管房单位要做好安全度汛宣传组织工作。特别是自管房单位、严重破损和危险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一步明确房屋安全修缮责任。
(六)加强迎汛日常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加强对迎汛工作的检查和管理,确保迎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各单位要明确房屋安全责任。城镇私房,严格落实危险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房屋所有人要及时解危。
三、安全迎汛的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房屋防汛制度
1.房屋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实行防汛责任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汛期中,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防汛主管领导、抢险抢修队长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传真)电话要有专人值守,及时传达上级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组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信息,重要汛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2.遇中雨或持续小雨时,抢险队队长应在岗值班;遇中雨以上雨情时,主要领导应在岗;遇大到暴雨雨情时,主管领导在岗,抢险队全体队员应在岗值班或到达指定地点待命。房屋发生险情,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抢险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尽快将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区。
3.落实雨中重点地片、重点房屋巡视检查制度。相关单位要对防汛重点地片、重点房屋设专人进行监测检查,并加强雨中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解除。在中雨或连阴雨以上降雨后,各单位要组织进行雨后查房,并将查房情况尽快报区住建委城镇房屋防汛办公室。
4.做好汛期房屋抢修工作。要充分利用两次降雨的间隙时间,积极抢修漏雨等房屋。
5.认真执行城镇房屋倒塌报告制度。房屋倒塌后,责任单位必须迅速到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现场情况和抢险抢修情况报区住建委城镇房屋防汛办公室。
6.认真做好汛期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对住户反映的房屋危险、漏雨等问题,相关单位必须派人赴现场检查处理,杜绝冷、顶、推、拖的现象。
(二)严格落实联动处置机制
对汛期中突发险情,责任单位的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积极抢险抢修,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区住建委。应急抢险工作必须做到响应到位、职责明确、指挥到位、上下联动、快速反馈。
四、其他
非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请参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