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全面加强村庄基层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9/10/13 5.5k 阅读 266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逐步实现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现就全面加强村庄基层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村庄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党的十九大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城市副中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基层组织、加大基层力量、强化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城市副中心乡村治理水平。

二、村庄基层治理工作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三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以强化基层民主监督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实现公开内容精细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具体化和公开形式多样化,提升党员和村民群众的满意度水平。以村级“民主日”活动、“三级联创”检查为载体,不断加强对“三务公开”工作的培训与监督工作,将“三务公开”工作纳入对村级组织、村干部考核范围。

(二)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的基层治理作用。为充分发挥村民在村级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依法合规参与村级事务,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按照全区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管控、移风易俗等方面,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审三公开”制度。继续推行并探索深化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审三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市副中心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结合辖区实际,通过细化考评内容、创新组织形式,严格执行“年初述职”、“群众测评”、“组织考评”、“年终述职”规定动作,深化落实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村级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在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实行村干部竞职、履职、辞职承诺制度。在村“两委”选举前,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等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等作出履职承诺,就参选或者当选后出现违法违纪、任务目标完成差、民主评议不称职等情况作出辞职承诺。

(五)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村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过程中,推行候选人“五好十不能”资格条件,并经村、乡镇、区三级联审,严把入口关,确保村级监督落实落细。做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持基础。

三、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村庄治理工作,统筹纪检、组织、民政、经管等部门,定期商讨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乡村治理工作,纳入议事议程进行认真研究,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具体责任,细致指导,全程监督,及时整改。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治理各项工作的日常指导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9年底,区级成立联合工作组,针对乡村治理中“三务公开”、村规民约修订、“双述双评”、“四议两审三公开”等相关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选树典型经验。立足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积极选树典型,加大推广力度,用点上经验引领推动面上工作,注重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积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基础。

通州区民政局

2019年6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