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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5/12/21 1.8w 阅读 377 点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冬季是我区大气污染较为集中的时期,供暖季燃煤量增加造成燃煤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气候干燥等自然因素造成积尘负荷和起尘量增加、逆温、静风等不利天气造成重污染天气集中高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针对我区冬季大气污染较为集中的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请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在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严格落实以下专项治理措施:

一、狠抓烟煤污染治理

(一)加快燃煤设施改造、取缔进度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大气治理意见》任务时间节点,逐项梳理、逐一确认。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4个街道及梨园镇(除5号锅炉房外)燃煤锅炉改造、拆除任务,其余乡镇完成现存燃煤锅炉50%的改造任务(除责任书任务外);完成全区所有经营性燃煤茶炉大灶取缔工作。力争2016年底,全区现有燃煤锅炉将全部拆改完毕,完成燃煤锅炉禁燃区建设。

(二)严格燃煤设施达标排放监管

一是区环保局牵头,加强对未改造的常年运行燃煤设施的排放监管,确保10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利用综合手段强化对燃煤锅炉的监察监测,督促各单位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二是采取专项执法,12月底前,对未改造的燃煤茶炉大灶进行问题曝光,并给予处罚。

(三)加大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作力度

一是农委牵头、煤炭公司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到位,加大宣传,积极下户引导,细心解读相关政策。加大、加快优质煤配送比例及进度,把好煤炭质量关。在2015年底前,彻底完成全区农户优质煤替换工作,并确保不反弹。二是各乡镇、街道组织城管、工商、质监、商委、综治办等部门,加大煤质抽查频次和覆盖面积,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点、无证无照销售、流动销售等违法行为,2015年底前清退全区范围内所有劣质煤销售点。三是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常态管控机制,加强散煤销售市场管理。

(四)加快推进农村“煤改电”工作

一是区农委牵头,通州供电公司具体落实,分年度做好电力负荷排查,2016年供暖季之前在所有电力负荷允许地区完成农村3万户“煤改电”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做好辖区农户和平房户工作,确保在电力负荷容许情况下,全面完成“煤改电”工作。三是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全力做好电力设施提升改造过程的手续办理工作。四是通州供电公司负责,按照燃煤锅炉禁燃区建设要求,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改造力度,做好变电站等设施建设、负荷切改等工作,确保燃煤锅炉禁燃区建设和农户“煤改电”电力需求。

二、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一是通州交通支队牵头,研究大型货车绕行城区线路,全面禁止大型货车穿越核心城区。尽快完成路线报批等工作程序,并实施监管。

二是区交通局牵头,协调市公交集团,进一步提升区内清洁能源公交比例,加快清洁能源公交改换速度,力争2015年底清洁能源公交替换比例达到70%、2016年完成全部清洁能源公交替换。

三是区国资委牵头,会同区交通局,加快恒基客运公司运营公交车清洁能源改造。2015年底前区属公共汽车清洁能源替代比例超过50%,2016年完成全部替代工作。

四是区交通局牵头,会同区商务委、通州交通支队、通州工商分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摸清区内货运企业货车台账,加快转移退出。

五是区环保局会同通州交通支队加大进京路口机动车尾气排查力度,严禁尾气超标车辆入通。加快完成区内进京路口、主要道路机动车固定遥感设施安装工作。

三、狠抓工业企业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经济信息化委、各乡镇、街道等部门,一是要组织对全区建材、化工、家具、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工业大院以及城乡结合部“污、散、乱”企业等,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要深入落实环保大检查工作,包片到人、拉网排查、建立台账,针对不符合本区产业功能定位的企业,督促尽快淘汰退出。到2016年完成整治任务的50%,力争2017年完成全部整治工作。三是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环保技改工程等要加快完成,做好净化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全区VOCs排放总量削减85%以上,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四、狠抓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区城管、环保部门配合,要强化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渣土运输等单位的宣传指导。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定》,严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严查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等行为,确保绿色工地比例达到100%;同时加强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管理,组织督促各单位完成治理清退任务,到2015年底前清退所有无资质、无证照的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无机料厂和砂石灰存储等违法企业。二是区市政市容委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严控裸露地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地面硬化、苫盖等抑尘措施。到2015年底,完成全区土堆整治工作。三是区市政市容委牵头,加强道路保洁清洗,遇不利气象条件要加大清扫、冲洗频次。四是区农委、市政市容委牵头,会同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狠抓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等监管,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牵头,加强对露天烧烤、餐饮业油烟等监管执法,分析确定本辖区的重点区域、多发复发点位,要针对经营特点加大夜间巡查力度。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范围内露天及变相露天烧烤重点区域排查,建立台账。2015年底前彻底完成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大各乡镇中心区、居民聚集区排查、整治力度,2016年底前确保产生明显效果。五是各相关部门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强化对燃放烟花爆竹等的管控力度,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五、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全面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各成员单位要按程序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严格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调峰、工业企业生产调度、城市建设、城乡居民生活排放等方面的停车、停产、停工、停烧、停放等应急减排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落实,最大程度减缓污染程度。

六、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重视、领导主抓。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秋冬季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空气质量保障及污染监管执法等工作,有效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

二是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属地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要发挥基层力量,结合各村(社区)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加强日常巡查与问题反馈,推进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保、城管执法、质监、工商、公安交管等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效能,加强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日间执法与夜间突击检查。对超标排放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区政府督查室、区大气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适时给予通报和曝光。对重点问题要进行挂账督办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履职缺位的责任单位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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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