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州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
通州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8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08]10号)精神,根据《北京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稳定奶业生产,确保奶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通州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于世疆担任,副组长由区农委主任李柏松、区动监局局长杜中方、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韩向群担任,成员由区农委、区动监局、通州公安分局、区卫生局、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督监局主管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动监局副局长张春良担任。
二、整治范围
经初步调查摸底,我区目前共有奶站11家。从设立形式上分为四种模式:一是乳制品加工企业自建的奶站;二是奶牛规模养殖场建设的奶站;三是个体私营投资建设的营利性奶站;四是流动收奶站。
三、整治目标
一是摸清奶站的现状,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二是加强对奶站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奶站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奶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实现规范化管理。四是扶持和鼓励规模养殖场与乳品加工企业对接,建立非营利性奶站,减少收奶中间环节。
四、整治工作方案及重点
(一)摸清底数。
区动监局负责辖区内所有奶站的管理。摸清奶站设立模式和类型、数量、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对奶站逐一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及时汇总奶站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并上报市农业局。
(二)驻点监管,强化督促检查。
根据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区动监局即日起向本辖区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
(三)现场督促检查。
成立由区动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州工商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开展对奶站的全面检查,并现场填写《奶站现场检查细目表》以备案,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四)全面开展生鲜奶质量安全监测。
各乡镇政府要与区动监局密切配合,做好采样工作。根据市农业局制定的全市奶站生鲜奶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好对奶站收购的生鲜奶进行抽样;配合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做好三聚氰胺检测等工作。检测结果合格的继续收奶,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区动监局进行处理。
(五)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首先对被污染的生鲜奶进行封存销毁处理;其次要追根溯源,查找出被污染的环节,对故意添加三聚氰胺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或个人,由区动监局、通州公安分局、通州工商分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坚决依法惩处。
五、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9月28日前)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各乡镇政府及区动监局基层派出所应做到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填写奶站基本情况表备案,并上报市农业局。
第二阶段(9月29日至10月11日)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及区动监局基层派出所,对本乡镇内的奶站逐一检查,重点检查奶牛健康状况、牛奶质量状况、器具环境消毒状况,以及挤奶、贮存、运输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第三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9日)整改提高。督导奶站按标准实行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第四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5日)总结完善。总结全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奶站结构特点,根据市里的相关政策,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六、全面规范奶站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结束后,总结奶站存在问题,按照市奶站建设标准,迅速制定出我区相应的奶站标准;依据我区奶牛优势产业区布局,制定奶站设定和布局规划;完善奶站监管具体措施,建立奶站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奶业发展实际,制定我区奶站扶持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必须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到位,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政府每周向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以及遇到的问题,加强信息沟通。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按要求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案例,树立消费者信心。加强对奶牛养殖者和奶站经营者的宣传,提高守法意识,保证生鲜奶质量安全。
(五)严格责任追究。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解决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对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执法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入第二阶段后,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会同区农委、区动监局、通州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
附件:1.北京市奶站专项整治检查表
2.北京市奶站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北京市奶站专项整治检查表
奶站(厅、场所)名称:
类别:1□ 2□ 3□ 4□ 5□ 6□
日均收奶量: (吨)
生产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1 检查组人员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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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员组成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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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意见 |
检查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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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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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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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奶站现场检查细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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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 查 细 目 及 要 求 |
检查 方式 |
检查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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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奶站(厅、场所)设立、布局与设施 |
1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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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的站(厅、场所)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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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站(厅、场所)与居民区、饲养场保持适当距离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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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布局合理,挤奶厅和贮奶厅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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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卫生 |
5 |
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正、副本)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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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体卫生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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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站内环境整洁、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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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面和废弃物及时进行清理、消毒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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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挤奶与贮奶设备 |
9 |
完好的机械化挤奶设备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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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符合温度和卫生要求的贮奶罐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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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好的生鲜奶检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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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完好的冷链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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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符合标准的计量设备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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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人 员 |
14 |
具有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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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具有奶业方面的基本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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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人员相对固定,数量配备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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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记录与质量 控制 |
17 |
详细的生鲜奶每日收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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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详细的生鲜奶每日销售记录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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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生鲜奶质量检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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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奶农牛群个体产奶情况变化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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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挤奶和贮奶设备清洁、消毒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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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牛群治疗用药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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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异常奶的处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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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购销合同 |
24 |
与奶农签订的奶源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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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乳品加工企业签订的原料奶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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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规章制度 |
26 |
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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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奶站管理制度、防疫制度等 |
现场查看 |
说 明
一、检查表由检查组负责填写。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客观、公正、完整地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二、现场检查结束后,本表由县级畜牧管理部门存档。
三、检查内容:现场检查包括7个项目,共分为27个检查细目,详见表2。
四、奶站类型分为六类:1、乳品企业自建;2、规模养殖场自建;3、养殖小区建设;4、合作经济组织建设;5、个体私营投资;6、流动收奶点。确定奶站类型后,在封面相应位置标注“√”。
五、检查结论
检查细目结论判定:有的标注“√”,没有的标注“×”。
附件2:
北京市奶站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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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数量(个) |
日收奶量 (万吨) |
其中集中机械挤奶(个) |
日收奶量(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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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企业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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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自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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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小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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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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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收奶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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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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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1.日收奶量指同一类型收奶站单日收奶量之和。
2.部分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主体是合作经济组织。
主题词:动物 奶站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