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州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日
通州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是奥运的决胜之年,食品安全是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关键一环。为确保赛事期间食品安全,结合“好运北京”体育赛事保障期间积累的食品安全监控经验,根据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我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声誉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全面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和人文奥运理念。以确保奥运食品安全工作为核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疏堵结合,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发挥“一切为了奥运、一切服从奥运、一切服务奥运、一切奉献奥运”的工作精神,全方位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成功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100%确保在我区食宿的外国友人、媒体记者和参观人员不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100%确保不发生因养殖源头违规使用药物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100%确保不发生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的污染事件。
(四)100%确保不发生因应急反应不力而导致食品严重危害健康的事件。
(五)100%确保涉奥企业所供食品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通州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永明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于世疆、张华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种植业中心、区养殖业中心、通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广电中心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廉建设担任,副主任由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冯德利担任。
(二)职责分工。
1.区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制订《通州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各部门统一实施;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做好与区应急办及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沟通工作;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赛事期间供应商食品安全的监控工作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2.区卫生局除负责对全区的餐饮单位日常执法检查外,全面掌握奥运期间我区接待国外来宾、参观人员的宾馆情况,选派卫生监督人员进驻接待宾馆、奥运食品供应企业进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织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调查处理食物、生活饮用水等疑似和中毒事故;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许可、食源性疾患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管,并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处理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3.通州公安分局负责赛事期间的食品安全保卫工作,与奥运食品供应企业、种养殖基地、接待国外来宾宾馆单位法人签订奥运食品安保责任书,并指导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及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对参与赛事食品安保工作人员及食品供应人员、餐饮服务人员进行背景审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专项检查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
4.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商场、超市、连锁店、便利店所经营的酒类和食用盐的执法检查,依法取缔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5.通州工商分局负责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相关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大型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入市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选派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驻奥运食品供应企业,检查每日配送食品情况。
6.区农委负责协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林业局、种植中心、养殖中心等单位,加强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控制力度,对辖区内奥运定点种植、养殖基地监管,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测力度,积极推进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强化动物产品进京路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畜禽产品非法绕道闯关、销售未经检疫病死肉以及畜禽产品场外交易等违法行为。
7.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奥运食品供应企业的食品生产情况;依法组织抽样检测,组织实施食品质量标准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追溯;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涉奥企业所供奥运食品的抽样检测和监控力度。
8.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查处管辖区域及市场外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店外经营、露天烧烤食品的查处力度。
9.区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对不履行规定职责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0.区建委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1.区教委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检查。重点对住宿制学校食堂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学校食堂(餐厅)的主体责任,严格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以行政正职为负责人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民俗旅游村以及主要大街经营食品的集贸市场和集期市场、各类超市、便利店、小卖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的人员利用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非法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在及时制止的同时,积极协调、督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进行查处。每月应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情况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
四、监控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
(二)与保障奥运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项标准化技术规范,包括《奥运会食品安全执行标准和适用原则》、《奥运会食品安全包装、贮运执行标准和适用原则》、《奥运会食品安全食品动物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及有关部门公布的与奥运会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技术规范。
(三)确保奥运食品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和物流配送中心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的良好农业规范、良好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五、适用原则
(一)时间。
自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二)范围。
为保证奥运圣火传递及奥运赛事期间我区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我区保障奥运工作实际情况,将全区划分为二类监管地区。
1.重点控制地区(一类地区):奥运圣火传递路线周边地区包括:六环路(顺义至京哈高速通州段)、京哈高速(六环路至京通快速路段)、京通快速路(西马庄入口至朝阳段)两侧;通胡大街、运河园路(BOBO自由城路段)、芙蓉东路、芙蓉北路、芙蓉西路、通福大街两侧;新华东街、新华西街、新华南街、新华北街、通惠南路、通惠北路、运河大街、玉带河大街、车站路、梨园政府大街两侧;轻轨站、火车站等重要交通场站周边;民族旅游村、度假村、宋庄小堡村、张家湾皇木厂村。
2.重点管理地区(二类地区):梨园地区、永顺地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大街;外来人口聚集区;旅游景区周边;农村集贸市场和集期市场、农村出租房屋和闲置厂房等。
(三)重点监控单位和重点监控食品。
重点监控单位:种植、养殖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餐饮单位、集体食堂。
重点监控食品:六大类食品(蔬菜、肉及肉制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豆制品)及水产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进口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等。
六、二类地区具体监管工作标准
一类地区监管工作标准:确保一类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单位100%持证、持照生产经营,对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单位的要发现一户取缔一户,保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坚决取缔主要大街两侧、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及居民小区周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店外经营、露天烧烤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奥运期间主要大街两侧、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及居民小区周边无流动商贩及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现象;强化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民俗旅游村(户)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强化对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经销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食盐经销、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因食用非碘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类地区监管工作标准:确保二类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单位100%持证、持照生产经营,对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单位的要发现一户取缔一户,保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强化对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杜绝使用禁用农药、非食品添加剂及不合格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主要大街两侧、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及居民小区周边、轻轨站、火车站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店外经营、露天烧烤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奥运期间主要大街两侧、校园周边、市场周边及居民小区周边、旅游景区周边无流动商贩及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现象;强化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民俗旅游村(户)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强化对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经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加大对食盐经销、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因食用非碘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对集贸市场、集期市场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上述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出租房屋、闲置厂房进行摸排,杜绝利用出租房屋、闲置厂房无证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和私屠滥宰行为的发生。
七、监控原则
(一)属地管理与部门监控相结合的原则。
2008年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主要分区、乡镇两级进行。其中:一类地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单位的监控主要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二类地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单位的监控以属地乡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工作,确保本辖区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
(二)分析评估原则。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种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进行评估,查找漏洞,分析原因,改进完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设立食品安全巡查保障岗原则。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人员情况组织设立食品安全巡查保障岗,做到“三个明确,一个确保”,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内容,定岗定人,明确工作目标,实施督察考核,确保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万无一失。
八、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整治主要措施
2008年,按照市食品办要求分为严格整治阶段、严格防范阶段、严格控制阶段三个阶段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
(一)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阶段和措施。
1.严格整治阶段(2008年3-5月)。
摸清底数、强化基础监管、抓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
对一、二类重点监控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种植、养殖单位摸清监管主体数量,建立监管台帐。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基本情况,实行挂帐核销。5月底前,完成对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情况摸底工作。集中开展整治规范工作,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逐个规范和验收。全面开展对无证照食品经营、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无证照经营聚集地区采取疏堵结合、从严治理,有效遏制无证照经营蔓延,采取有效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防范阶段(2008年6-7月)。
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反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对重点地区,对涉奥宾馆、餐饮单位、民俗村、火炬传递线路周边200米、主要大街两侧等重点地区要求责任到人,加强日常检查频次,积极采取监控防范措施,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反弹,对上一阶段未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本阶段限期整改完毕。
3.严格控制阶段(2008年8-9月)。
按照要求,确保重点地区,对涉奥宾馆、餐饮单位、民俗村、火炬传递线路周边200米、主要大街两侧、轻轨沿线等重点地区实行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全天候进行巡查和监控,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食品的整顿和规范的工作要求。
1.通州工商分局负责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对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完整的监管台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索证索票率达到100%,不发生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大型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入市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率达到100%。
2.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立生产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台账,督促经营者按照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查处在食品中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3.区卫生局负责建立消费环节(含集体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台账,加大对经营者食品卫生安全状况的检查。对接待饭店周边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对餐饮单位增加检查、抽检频率,确保餐饮单位不发生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各类餐饮单位尤其是中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4.区城管监察大队要坚决取缔无证照销售食品的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城乡结合部地区、外来人口聚集地区,旅游景点、市场和学校周边的流动商贩经营行为。
5.区商务局负责建立猪肉、食用盐经营单位台账,严查货物来源。要加强对连锁超市、商场的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商务部门牵头,城管、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对消夏露天餐饮经营者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完善露天餐饮食品的防尘、防蝇设施,严格落实生熟分开规定,杜绝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取缔违法露天餐饮、烧烤行为。
6.区建委负责牵头,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督促建筑工地食堂严格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加工操作流程,杜绝建筑工地食堂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提供就餐行为。
7.区教委负责牵头,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的检查,重点对住宿制学校食堂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学校食堂(餐厅)的主体责任,严格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另外,卫生部门要对营养餐配送企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8.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加强管理,对接待饭店周边地区、重点街道按照工作目标进行整治,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污染事件。
(三)积极开展食品质量的监测、抽测工作。
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和抽测职能,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按照所监管的环节,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抽测工作;加强对宾馆周边、主要大街两侧及交通沿线地区食品质量检测抽测,包括重点品种、食品原材料及使用的餐具,确保对重点食品的抽检率达到100%;一旦出现经速测不合格的食品样本,抽检部门要迅速将该批次食品采取就地封存等措施,在同批次内食品中抽取样本进行定量分析,同时进行追根溯源,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
九、对涉奥食品生产企业和种植养殖基地监控工作
我区共有涉奥企业7家,养殖基地4家。分别是: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好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开发公司、北京北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宾堡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三元金星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三元金星鸭业中心梁各庄养殖基地、北京三元金星鸭业中心中心庄养殖基地、北京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开发公司仇庄基地、北京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开发公司西集基地。对上述企业从原料采购、生产(种植、饲养)、储存、运输进行全程监控。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赛前监控。
实行定期检查、抽检制度。质监、农委(动物卫生监督所)、卫生部门要每月对涉奥企业、基地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督促企业、基地严格按照《奥运会食品安全执行标准和适用原则》、《奥运会食品安全包装、贮运执行标准和适用原则》、《奥运会食品安全食品动物药品使用管理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及有关部门公布的与奥运会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饲养)。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质监部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要每月对涉奥企业生产的供奥食品进行一次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对未按保障奥运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项标准化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或供奥食品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时整改,及时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档。
(二)赛中监控。
实行驻厂监控制度。质监、卫生、工商、农委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进驻涉奥企业,种植养殖基地要对企业从原材料购进、生产过程(包括执行操作规程、生产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包装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饲料、农药、兽药等)储存和运输进行全程监控。
实行配送食品检验制度。对所有供奥食品在配送前要按相关标准进行全项检测并留样备份,做到不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实行配送前查验制度。供奥食品在配送前,驻厂执法人员要联合对配送食品品名、包装规格、检测情况、数量、目的地、送货人员和运输工具进行查验并纪录,在确保无误后联合签署意见方可出厂。
十、突发事件的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
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将按照区政府、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建立奥运期间食品安全调度指挥系统,制定奥运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协调各单位建立一支运行高效的应急处理队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小分队,当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首先接到报告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并迅速派出应急处理小分队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区食品安全办公室根据事件级别,报经区政府领导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并追溯源头。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奥运期间,虽然我区无比赛场馆和比赛项目,但难免会有一些国外友人、媒体记者和参观人员到我区进行旅游和餐饮消费。针对此情况,在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组织到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本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分管科室,责任到人,细化每一个环节,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所制定的实施方案,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精心组织,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落实到位。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奥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将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区食品办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及时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安排监管力量,形成合力,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将日常工作与整治重点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并统一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与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联动作用,相互协调配合,推动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将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选派到食品安全巡察保障岗位上,达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形成良好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三)保持信息畅通,加强沟通反馈。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及时汇总食品安全控制工作情况,要坚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对于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畅通渠道。
区食品安全办公室联系电话:6954.7553(兼传真)
电子邮箱:TZFOOD@163.COM
主题词:奥运△ 食品 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通各中、市属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