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意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2018年是军队编制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中期考评之年。2018年度安置任务依然繁重,北京市给我区下达104人接收、安置任务。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任务93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1人(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为8人,中专学历、高中学历的3人)。
三、安置措施
(一)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就业渠道,保障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充分就业
1.落实全额事业指标,确保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2.提供社会工作者指标,为退役士兵提供多岗位选择机会。
3.积极争取区外安置指标,为退役士兵提供自主选择机会。
4.鼓励退役士兵自联安置单位。
5.允许灵活就业。
6.新增就业岗位优先招录退役士兵。
(二)抓好培训,提高技能,增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
7.加强就业技能培训。
8.鼓励进正规院校学习深造。
9.鼓励相关单位接收退役士兵。
(三)落实政策,搭建平台,积极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0.增发义务兵优待金。
11.调整进藏兵优待金发放办法。
12.将义务兵家庭纳入“两节”慰问范围。
13.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费。
14.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15.落实相关经济补助。
16.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17.保障农村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18.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
(二)加强协调配合
(三)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