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治理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住宅工作有关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集中清理整治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住宅行为,保护耕地红线和农地农用底线,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责的原则。
(二)责权下沉,从速见效。
(三)坚持“双处理”原则。
三、组织领导,成立专班
(一)成立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区长为副组长的区清理整治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住宅工作专班。
(二)专班主要职责为研究部署小产权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区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责任机制落实和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向区政府汇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进展,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措施。
四、责任分工
各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部、市相关文件落实工作职责。
五、实行预警约谈,加大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