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办发〔2026〕1号
各镇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美丽顺义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美丽北京是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必然要求。美丽顺义是展现首都重点平原新城生态风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污染防治攻坚深化转段至美丽顺义建设的新要求,深刻理解美丽顺义的丰富内涵,为加快建设港产城融合的首都现代化平原新城贡献力量。
二是立足区域实际,压实工作职责。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细化任务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共治共享。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同时强化区域协同,加强数据共享、联合执法、宣传共建等,持续深化京津冀联建联防联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顺政办发〔2025〕1号)同时废止。
附件1—4.pdf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