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废止《关于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的规定》的通知 2024/12/23 2.1k 阅读 366 点赞 查看原文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制发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文号:顺政规发〔2024〕3号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2024-12-24 00:00:00 发布日期:2024-12-24 00:00:00 文件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废止《关于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的规定》的通知 顺政规发〔2024〕3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2024年12月18日第10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10〕49号)废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