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通告》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
二、《通告》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便利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在我区通行,减少传统燃油货车上路行驶,引导企业加快绿色转型进程,提升行业环保水平,政策导向与社会绿色发展趋势契合。
三、此次《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研究发布的政策与上一版政策(《关于顺义区对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顺公字〔2023〕183号))相比,未变更限行路段和限行时限的相关内容,仅取消了本市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在非高峰时段(每日7-9时、16-19时外)在顺义区限行区域内通行限制。
四、此次《通告》与202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顺义区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有什么不同?
答:取消了本市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在非高峰时段(每日7-9时、16-19时外)在顺义区限行区域内通行限制。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车将受到哪些处罚?
答: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设置货车禁止通行标志,驾驶人应当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货车违反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此次《通告》所述新能源是指?
答:为纯电动机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或氢燃料电池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