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11-22 14:05:45
- 来源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支援合作工作实际,为做好顺义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我区支援合作项目规范管理和实施,制定了《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印发。
二、《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依据是什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北京市支援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管理办法》等。
三、《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修改后共六章、22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包括目的和依据、项目定义、项目选定、实施原则、管理模式,说明了设定《管理办法》的意义,明确了项目的类别及选定要求,制定了项目的实施原则和项目管理模式;第二章项目计划申报及批准,共2条,包括项目储备、项目计划申报与批准,明确了项目储备、报批流程等;第三章项目资金,共3条,包括资金分配和下达、资金使用、支持范围。说明了资金的申请、拨付等要求,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可用于支持的项目范围;第四章项目实施,共5条,包括组织实施、项目调整、项目验收和移交、后续管理、结余资金,详细的说明了项目实施的全流程要求;第五章审计监督,共3条,包括项目审计、检查抽查、相关责任,要求做好对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发挥最大效益;第六章附则,共4条,包括细则制定及适用范围、点对点结对项目、解释权、执行日期,对《管理办法》其他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
四、《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注意事项是什么?
京蒙协作资金使用要符合国家东西部协作政策及考核要求,落实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京蒙协作工作部署,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两基地、两屏障、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倾斜支持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加大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工作力度,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劳动协作提升“四项行动”,重点支持产业协作、消费帮扶、劳务协作、干部人才培训、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振兴典型村建设等方面。其中,产业协作资金(含消费帮扶)占比不低于年度协作资金的65%。
五、《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关键词诠释是什么?
“牵头镇”:指顺义区选取经济实力较强镇牵头代表顺义区政府开展支援合作工作。
六、《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惠民利民举措是什么?
协作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要明确产权归属、经营方式、实施成效、联农带农方式等事项。对口协作资金围绕“保水质、强民生、促转型”工作主线,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协作。协作资金50%左右用于保水质项目。对口支援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80%以上援助资金向民生和基层倾斜。要符合国家、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聚焦考核评价评估内容,符合当地实际需求,有利于提升支援合作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
七、《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新旧办法差异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涉及表述调整4处,内容调整涉及12条,删减内容2条。第一章进一步明确了旗县级资金主体责任。第二章对项目储备管理原则、项目计划申报与批准程序进行了优化,并新增项目计划应当包含的具体内容,删除对口支援西藏项目计划、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南水北调项目计划相关表述。第三章主要新增了对结对旗县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使用单位财务制度管理及支持范围等相关要求。第四章进一步明确支持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调整程序进行了优化,增加了项目后续管理、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等相关内容。第五章主要新增对审计监督工作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并将原第十二条报告制度内容合并至本章第十六条。第六章主要更新解释权及文件更新日期。
八、《顺义区支援合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管理范围与管理期限是什么?
管理范围为使用本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经顺义区委区政府同意的,在结对地区组织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