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10-16 10:46:31
- 来源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
《顺义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更新工作暂行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1.国家层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谋划、系统分析,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及惠民政策,切实解决实际需求,有效提升农村住户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市级层面。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3〕49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方案,深入落实各项工作。
3.区级层面。顺义区自2013年起全面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程,由于部分村庄改造时间较早,设备老旧化问题日益严重,部分设备已不具备维修价值。为及时解决村民诉求,确保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新增、更新工作顺利推进,我们通过走访各镇村、服务中心、设备供应企业,到房山区、朝阳区实地调研,以及组织大兴等4个区座谈等形式,全过程推衍了设备更新流程,制定了《顺义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新增、更新工作暂行方案》。
二、《方案》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是政策标准。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或虽没有达到上述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政策。二是政策内容。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市、区财政分别补贴2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其余部分由农村住户自筹。设备更新后10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更新补贴政策。设备更新政策暂定执行至2030年。三是特殊困难群体政策。对一次性支付设备资金有困难的农村住户,符合条件的可按照银行机构推出的相关金融产品,自愿向银行机构申请分期付款,区级财政对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予以贴息支持。
对于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选购清洁取暖设备的,经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在现有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补贴力度,具体政策由各镇政府研究制定。
三、《方案》的补贴对象是什么?
1.更新设备农村住户。以我区“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工作台账为准进行设备更新。
2.新增设备农村住户。一是符合一宅一户设备条件。具有合法宅基地,用于家庭成员长期居住,且不是用于出租或盈利性经营的住宅。二是符合分户第二套设备条件。(1)用于现有自住的两排正房分户对象为:居住在同一合法宅基地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两代人;(2)用于现有自住的单排大面积及二层住宅分户对象为:居住在同一合法宅基地内的两个已婚家庭。居住面积在120平米以下的不允许选购第二套设备。以上分户具有合法宅基地,用于家庭成员长期居住,且不是用于出租或盈利性经营的住宅。原则上一宗合法宅基地最多安装两套设备。(3)因签订离婚协议、法院判决进行房屋分割等特殊情况的,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公示后报镇政府进行复审。
四、《方案》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1.设备选购。一是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选购设备。二是严格执行市级设备有关指标,指标低于市级要求的,不可享受补贴资金。
2.工作流程。一是农村住户自愿申请,经村委会初审公示、镇政府复审后,农村住户提供资料进行补贴申报。二是农村住户需与设备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提供旧设备拆卸、回收、设备调试及售后等服务,并将质保合同、购买发票、合影照片、旧设备回收承诺书、检测合格报告、一户一方案、买卖合同等相关纸质版资料交予农村住户。三是镇政府对农村住户提供的相关纸质版资料进行备案,监管供货企业入户开展旧设备拆卸及回收、新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同时建立《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安装台账镇级明细表》,测算市、区财政补贴资金向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四是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对各镇政府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顺利推进。
3.资金拨付。各镇政府出具资金申请及台账明细加盖公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16元/户标准聘请区级三方公司进行审查,核实情况无误后,汇总情况报送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列入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由区财政局下达至各镇,由各镇拨付至各户。
4.后续运维。设备企业负责产品售后服务、维修保障等工作,各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督和应急保障服务。
五、《方案》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农村住户购买的“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必须本户使用,不得借户购买,户主及户内家庭成员不得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2.实施“一增一消”动态更新,对于享受设备更新政策的农村住户,不再享受原超出质保期政策。
3.原“煤改电”、“煤改气”农村住户延续原有改造模式,有效发挥已建线路和管网作用。“煤改电”取暖设备运行所需线路改造和“煤改气”取暖设备运行所需管网改造费用由农村住户自行承担,并确保使用安全。
4.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