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北京市延庆区关于落实免费学前教育 实施细则》的解读
日期:2025-10-24 13:59 来源:延庆区财政局
问题一:《细则》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减免本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同时,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区财政局统筹中央、市、区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幼儿园,用于保障区域内幼儿园日常运转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问题二:《细则》中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定义?
答:针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指幼儿园大班在园儿童,年龄一般在5-7岁,只要有正式学籍,在园期间即可享受免保教费政策,没有次数限制。
问题三:《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实施细则共涉及六章内容包括总则、免保育教育费对象和标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统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监督管理、附则,共涉二十条具体实施细则。
问题四:《细则》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1.公办幼儿园:参照市级文件按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免除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市级文件,按照其与所在区教育部门备案的保育教育费标准免除。3.非普惠民办幼儿园:截至目前,我区不涉及此类园所。按照市级文件约定:参照区教委核定的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减免,具体标准由区教委核定。高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问题五:《细则》的资金拨付方式是什么?
答:资金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按月或按季度为幼儿园预拨补助资金,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对拨付幼儿园的资金进行结算。
问题六:《细则》的补助资金如何什么核定?
答:补助资金依据在园学籍儿童当月在园时间核定,实际在园天数超过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全月保育教育费补助,不足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全月保育教育费二分之一补助。
问题七:幼儿园小班、中班什么时候可享受免保教费政策?
答:目前,上级相关政策尚未出台。若后期上级文件出台,我区将及时落实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