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政办发〔2021〕16号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马驹桥镇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扬尘管控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特别是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按照《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完善我镇扬尘管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规范管理,共同提高扬尘管控精细化工作水平,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工作职责
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的工作要求,统分结合,镇规划办牵头做好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镇环卫所牵头做好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相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守土有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精细化管理施工扬尘
1.镇规划办统筹全镇施工扬尘管控工作。一是履行镇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职责,牵头协调解决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提升施工扬尘“标准化管理”,会同镇公路管理站、水务所、农办、林业站等部门制定完善的各类施工扬尘管控规范、标准,提出工地扬尘管理的总体要求。三是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并上报的行业管理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砂石料厂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扬尘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四是对施工及建筑拆除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开展日常检查。五是向参建单位宣传绿色施工要求,并将施工单位开展扬尘管控宣传培训情况纳入绿色施工评价体系,研究、组织推广实施扬尘管控新技术,全面提升施工扬尘治理水平。
2.镇规划办、公路管理站、水务所、林业站等部门作为本行业工地扬尘管控的主管部门,结合房建工地管理要求,根据行业特点提出本行业施工扬尘管控精细化要求,制定完善一套针对性强、指导性强、操作性强,可为管理和执法提供监管依据的施工扬尘管控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监管部门要量化本行业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频次要求,定期更新行业施工工地台账。
3.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道路遗撒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镇环保科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展现场检查,对工地现场存在的露天刷漆(喷漆)、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隔油池等现场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检查。配合区环保局对建设单位存在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建设项目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的施工车辆进行检查,对超标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5.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扬尘管控要求,承担各类施工、拆迁拆违等工程项目日常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立查立改。同时将扬尘管控纳入网格化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源头管控道路扬尘
1.镇环卫所负责牵头道路扬尘管理工作,制定道路、背街小巷、普通公路、农村街坊路等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规定,指导和监督上述道路开展清扫保洁工作,不断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建立道路清扫保洁台账。
2.镇农办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指导和推进全镇开展农村道路和街巷规范化保洁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村长效管护考核范围。
3.镇公路管理站负责协调市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分类施策治理裸地扬尘
1.镇林业站牵头做好裸地治理工作,制定专项计划,年内完成裸露树坑、树池及绿化用地采取种植、物料填充(树皮、石子、陶粒等)等方式整治;按照分类治理原则,牵头做好短期和长期不开发地块裸露地面生物覆盖工作。
2.镇规划办、林业站、农办、水务所、公路管理站等部门加强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堆土和料堆的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内的裸露地面进行整治,采取洒水、覆盖、围挡、绿化、固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3.镇农办统筹牵头农业、农村裸地扬尘管控工作。一是将扬尘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督促各项扬尘管控措施的落实。二是落实裸露农田、农村人居环境的扬尘管控工作。三是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的施工现场及闲置裸地的扬尘控制规范。四是组织宣传农村扬尘管控相关政策,加强农民群众扬尘防控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和意识培养。
4.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做好拆迁拆违工地的执法工作,做好施工工地裸土苫盖监管工作,加大对裸土苫盖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
5.镇各相关部门作为本行业裸地(含拆迁和拆违工地、“小微工程”、架空线入地工程)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分别制定本行业裸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建立本行业裸地台账,并做到每月更新,对本行业裸露地面分片包干,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裸地扬尘(含拆迁和拆违工地、“小微工程”、架空线入地工程)管控,监督土地所有者对尚未列入开发计划或3个月之内不能开发建设的裸地,采取绿化、生物覆盖、压实、硬化等措施;对短期内将要开发利用的地块,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定期维护。
(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
1.镇环卫所要积极指导、管理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资源化工作,牵头组织各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对渣土车联合执法,确保渣土车规范管理工作各部门职责的落实。
2.镇规划办规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扬尘管控要求并监督落实。
3.各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办、林业站、农办、水务所、公路管理站等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规定;利用洗轮机监控功能,实时监控各工地洗轮机使用情况,对未使用洗轮机或清洗不彻底的渣土运输车辆实现人工识别或智能识别,从源头杜绝工地进出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站进出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4.镇交通安全委员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建筑垃圾和渣土车道路运输环节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和渣土运输车违规行驶(包括:未取得散装货物准运证、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和泄漏遗撒)等行为。
5.落实建筑垃圾属地管理,由土地归属部门清理建筑垃圾并对裸露土地进行苫盖。
二、健全扬尘管控协同机制
(一)加强社会监督。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通过镇报、镇魅力马桥公众号、微信等网络平台,大力普及扬尘污染防控的有关知识,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报道扬尘执法过程,曝光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公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引导公众关注并参与扬尘管控工作。
(二)提高科技创新保障。坚持科技创新,推动新场景、新技术应用。一是开展柔性防尘围挡提标改造、密闭化洗车台、远程喷雾抑尘、堆场生物覆盖、渣土车智能监控等新技术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科技水平。二是探索构建测管协同道路扬尘精细化防控体系,利用道路车载颗粒物监测快速监测技术,实时监测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对高污染路段及时开展清扫保洁。三是开展“吸、洗、收”道路保洁新工艺应用,切实提高道路扬尘污染的精细、精准化防治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综合监管力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执法标准化”,深入贯彻“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要求,做到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格执法。
镇规划办、环卫所、公路管理站、水务所、林业站等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充分利用行政管理手段,定期对本行业扬尘管控工作进行检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问题较多的单位依法依规及时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暂停招投标等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区域和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约谈问责。
深入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加大对扬尘污染源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及时吹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对扬尘污染行为打击力度。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执法标准化”,根据施工工地台账,细化检查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对上账施工工地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对符合责令停工整治和按日连续处罚条件的,严格实施责令停工整治和按日连续处罚,进一步加大溯源惩戒力度,对无证运输渣土车要倒查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同一施工项目因扬尘问题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的,通报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实施惩戒。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