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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

2021/04/18 4.8k 阅读 323 点赞

                                                马政办发〔2021〕15号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依据《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对《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一、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生态环境部全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橙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红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时。

二、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一)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村、社区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焊接、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二)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焊接、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厂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对Ⅰ类汽修企业、Ⅱ类汽修企业实施喷涂烤漆工艺停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三)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焊接、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厂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对Ⅰ类汽修企业、Ⅱ类汽修企业实施喷涂烤漆工艺停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三、应急响应

(一)预警发布

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预警各项指令的传达和通报。

预警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收到预警信息后,我镇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应急联动。

(二)预警响应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应急措施实施的组织管理。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应急措施。

有关部门要加强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大对企业停产限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车辆遗撒、机动车限行、露天焚烧、违法使用经营性燃煤及劣质散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三)预警调整

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区级统一要求根据污染程度变化和最新预报结果,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预警接收和传达。

(四)预警解除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收到解除预警信息时,解除预警。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除指令的接收和传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环保的副镇长担任,副指挥由二级班子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镇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陈钊兼任。

(二)完善配套措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在区级部门指导下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停产限产企业名单,落实“一厂一策”措施。

(三)强化应急值守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

(四)严格落实考核制度

各成员单位、村、社区要严格落实重污染预警各项应急措施,指挥部办公室会加强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

镇宣传部要会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拒绝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不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公众监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公众依法监督各项应急措施落实。

附件:1.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 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

3. 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停限产名单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何志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陈  钊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指 挥:李  翔  镇党委副书记

朱新亮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王  珍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

曾  琪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学庆  镇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总工会主席

王雪冬  副镇长

高国庆  副镇长

汪立宏  副镇长

李  艾  副镇长

姜元中  镇长助理

马瑞忠  二级调研员

肖景胜  四级调研员

成    员:胡  骞  镇办公室负责人

郭进良  镇安监科负责人

魏  民  镇规划办负责人

张宝礼  镇农办主任

赵会珍  镇计生办主任

吴宝锋  镇纪委、监察办负责人

张希岭  镇综治办主任

翟玉刚  镇环卫所所长

张钦祯  镇林业站站长

刘宗璞  镇教委办主任

荆秋成  镇环保科负责人

闫文新  镇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

商黎明  镇宣传部

赵德学  物流园区负责人

张学刚  金桥园区负责人

郑月雷  马驹桥派出所所长

张  帆  大杜社派出所所长

王长江  马驹桥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栾  辉  马驹桥市场所所长

刘  洋  马驹桥水务所所长

安培林  通州第二医院院长

朱秀会  大杜社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负责全镇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

一、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指挥部

1.负责具体指挥全镇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

2.研究制定马驹桥镇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全镇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措施和指导意见;

3.承担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全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负责接收和传达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启动和解除的指令;

7.组织拟订(修订)与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8.组织开展全镇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

9.负责联系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10.承担镇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接收市、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启动和解除指令,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传达。

(二)镇环保科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镇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镇经发科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预警期间重点大气污染排放制造业停产名单 “一厂一策”的预案措施,督促京联鑫、路新恒通沥青搅拌站企业自主减排;

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企业停、限产措施;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橙色、红色预警期间I类汽修企业、Ⅱ类汽修企业喷涂烤漆工艺停产措施,黄色预警期间组织落实自主减排措施。

(四)镇规划办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预警期间含有污染工序的建设项目施工名单和“一厂一策”的预案措施;

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建设施工过程中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土石方、建筑拆除等工序停止施工作业。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预警期间,落实砂石料厂、混凝土搅拌站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五)镇林业站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预警期间含有污染工序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名单和施工项目预案措施;

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序停止施工作业。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六)镇农办、水务所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预警期间含有污染工序的水务项目施工名单和“一厂一策”的预案措施;

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落实水务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序停止施工作业。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七)镇环卫所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道路清扫保洁,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八)马驹桥综合行政执法队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和烧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停运情况进行检查。

(九)镇教委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减少户外活动、停课的弹性教学方式。

(十)镇计生办、通州二院、大杜社卫生院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负责组织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十一)镇安监科、马驹桥派出所、大杜社派出所

1.镇安监科负责及时组织停止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大杜社派出所、马驹桥派出所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启动黄色以上级别预警时,组织落实属地婚庆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镇交通安全委员会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各等级预警期间路面疏导工作;

3.按照不同响应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部分高污染排放车辆停驶等措施;

4.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宣传检查工作。

(十三)镇监察办公室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监察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十四)镇宣传部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预警宣传、舆情监控、引导等工作。

(十五)各村、社区

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落实辖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禁放禁烧等各项措施。

(十六)环保园区、物流园区

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园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明确应急预警程序,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并组织园区内停限产企业制定应对预案;

2.加强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的宣传,组织落实园区内制造业企业停限产、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扫保洁、禁放禁烧等各项措施落实。

(如后续区级下发正式版应急预案,本预案根据区级内容再做相应调整。)

马政办发[2021]15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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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