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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2017年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7/09/03 2.5k 阅读 190 点赞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州区2017年节能减碳目标

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2017年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通州区2017年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

根据市政府“十三五”时期节能减碳工作总体安排及全市2017年节能工作总体形势,我区2017年节能减碳目标任务为: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为4%,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在307.5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为4.4%,碳排放总量控制在680万吨。为确保节能减碳目标圆满完成,特制定此方案。

一、分解依据

(一)《北京市2017年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年,北京市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为3.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200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为4%。

(二)《通州区“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

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6%,万元GDP能耗年度下降率分别为4%、4%、3%、3%、3%,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55万吨标准煤以内。

(三)乡镇、街道及行业领域“十三五”专项规划

按照《通州区“十三五”时期节能减碳专项规划》,结合乡镇、街道“十三五”规划、《通州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燃气、供暖、电力等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梳理汇总分析各区域特点,为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提供依据。

二、分解原则

(一)突出与本市、行业节能目标相协调的原则

为明确节能责任,本市已分解下达区、重点行业领域、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并实行目标落实情况评价考核。本次节能目标分解工作要与全市、行业(领域)、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相协调,要能有力支撑通州区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

(二)突出目标导向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能源消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国家及本市现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依据,基于全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企事业单位发展规划,既充分考虑用能单位发展实际需求,保障合理用能,又坚持适度从紧,倒逼其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能效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突出目标落实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将节能降耗工作上升为战略高度,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并进入年度政绩考核体系。主责单位承担相应节能任务,落实节能分解指标,接受考核与奖惩。

三、分解内容

按照分解指标可统计、可考核的原则,根据现有统计制度,主要围绕“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两个指标进行分解。

(一)按行政区划分解

根据《通州区“十三五”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将2017年通州区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到辖区内11个乡镇、4个街道。具体分解结果详见表1。

表1. 2017年各乡镇、街道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2017年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准煤)

1

永顺镇

7.87

2

梨园镇

8.71

3

宋庄镇

7.32

4

潞城镇

8.83

5

张家湾镇

13.74

6

台湖镇

17.95

7

西集镇

4.17

8

漷县镇

7.90

9

永乐店镇

3.80

10

马驹桥镇

11.36

11

于家务乡

1.60

12

新华街道

0.34

13

北苑街道

2.89

14

中仓街道

9.67

15

玉桥街道

3.83

合计

109.98

注:各乡镇、街道数据为规模(限额)以上二三产企业数据。

(二)按重点行业分解

根据现有统计行业的经济规模、能耗占比情况,结合《通州区“十三五”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将2017年通州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横向分解到农业、工业、建筑领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与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公共机构(教育和卫生)、供热行业等10个重点行业。具体分解情况详见表2。

表2.2017年通州区各行业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行业名称

指  标

单  位

2017年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第一产业

总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9.5

区农委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1

第二产业

总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82.85

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2.5

区经济信息化委

建筑领域

新建居住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率

%

10

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

第三产业

总量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

92.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单位人公里出行能耗下降率

%

1

区交通局

批发与零售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2

区商务委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3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2

区旅游委、商务委

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

%

2

区发展改革委

其中

教育

生均能耗

下降率

%

2.5

区教委

卫生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2

区卫生计生委

供热

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下降率

%

1.2

区市政市容委

    (三)按重点用能单位分解

根据市里惯例和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支撑的原则,选取上一年度区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5家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节能目标分解对象。为强化节能降耗倒逼机制,引导本区重点用能单位统筹好经济(业务)发展与合理用能的关系,结合《通州区“十三五”节能减碳目标分解方案》,继续将能耗强度下降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下达给25家重点用能单位。具体分解情况详见表3。

表3.2017年通州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2017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任务

(吨标准煤)

2017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1

北京北燃通州供热有限公司

62000

—

2

北京路新恒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17504

3

3

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17153

2

4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

15071

1.2

5

北京恒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8

3

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3097

—

7

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267

2

8

北京华腾橡塑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10979

3.6

9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1316

—

10

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748

3.5

11

北京市通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8989

—

12

北京中光诚信供热有限公司

8885

2

13

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8876

—

14

北京新华敬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844

—

15

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8677

4

16

北京岱摩斯变速器有限公司

8406

5

17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

8133

1

18

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7701

—

19

北京京联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7445

—

20

北京中联天盛建材有限公司

7113

3

21

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

6768

1.6

22

蒙牛乳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6104

1

23

北京市通州牛堡屯药材加工厂

5957

4

24

北京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5759

1

25

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5163

1

注:重点用能单位为2016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单位,部分重点用能单位为非工业企业,无产值,本次未下达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节能减碳工作职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节能目标,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节能减碳工作组,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将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评价。

(二)强化管理,建立节能减碳预警机制。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完善节能形势分析会商机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警监测制度,按季度发布重点行业领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晴雨表”,强化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预警,全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自身节能意识水平和节能管理能力。

(三)强化实施,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

促进既有企业、单位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引进低耗能、高效益的项目和技术,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率。切实落实节能诊断、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建设等相关制度,深挖各领域节能减碳潜力,支持实施一批节能减碳效果显著的技术改造项目。

(四)强化宣传,营造节能减碳社会氛围。

加大对节能减碳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节能宣传周及节能宣传主题活动,通过评选奖励、媒体宣传、教育培训、资料发放等手段,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体系,推动全社会参与,引导企业、单位、广大居民自觉节能减碳,在全区营造节能环保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导,确保节能减碳目标完成。

加大对全区各单位用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节能目标情况的监管力度,并由区发展改革委适时联合区政府办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将节能减碳降耗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节能减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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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